温馨提示

1、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,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。如发现非法商家,欢迎广大网民举报,举报电话:4000-999-800。

2、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,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,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,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。

3、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,任何要求预付定金、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,谨防上当受骗!

详情描述

因为各地禁养风而被环保关停的养殖场确实不少,而且拆迁补偿要么很低,要么干脆没有。养殖户确实“万万没想到”。

从过去的粗放式扶持产业到现在的严格规范产业,对于部分养殖户来说,养殖场已经做不下去了。不仅如此,还将面临养殖场拆迁补偿不合理的问题。养殖户们和养殖企业该如何应对?

那么,环保关停就该补偿偏低或者没有补偿吗?看看法律怎么说?

根据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因畜牧业发展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,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,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,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依法予以补偿。

2017年6月,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》后举行的发布会上农业部负责人就表示,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要统筹兼顾、有序推进;奖惩并举、疏堵结合。具体说来有这么几点:一是不该禁养的不能禁。要科学划定禁养区,防止盲目扩大禁养范围。为此,环保部、农业部联合制定下发了《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》,要实事求是,科学分析,按照标准划定。

《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》还指出,该禁的要坚决禁,但要给予合理补偿。

禁养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、风景名胜区、城镇居民区、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等。在这些区域从事畜禽养殖,对周边居民、环境影响比较大,该拆的要拆,该迁的要迁。但是,要充分照顾到养殖场户的合法利益,给予合理的补偿。涉及搬迁的养殖户,地方要积极协助落实养殖用地,指导养殖场户按环保的要求来发展生产。